伊采告字〔2025〕2號
為促進礦產資源勘查開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經批準,新疆國源土地礦產資源交易中心受哈密市自然資源局伊州分局委托,以掛牌方式公開出讓S238線公路改擴建項目等3個砂石礦采礦權,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讓人及礦業(yè)權交易平臺
(一)出讓人
名稱:哈密市自然資源局伊州分局
場所:哈密市伊州區(qū)愛國南路4號
(二)掛牌代理機構
名稱:新疆國源土地礦產資源交易中心
場所:烏魯木齊市城北大道1299號樂天孵化園南區(qū)G12幢
二、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一)項目名稱:新疆哈密市伊州區(qū)S238線公路改擴建工程一標一號建筑用砂石礦采礦權
1.地址位置:礦區(qū)位于哈密市297°方位直線距離167千米處,南距G312直線14千米,行政區(qū)劃隸屬于新疆哈密市伊州區(qū)七角井鎮(zhèn)管轄。礦區(qū)面積0.51平方千米。其中心地理坐標為:東經91°41′32″,北緯43°31′02″。
2.出讓礦區(qū)范圍拐點坐標(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
序號 |
X |
Y |
1 |
4822473.537 |
31391723.310 |
2 |
4822384.932 |
31391474.812 |
3 |
4822009.878 |
31391760.768 |
4 |
4821450.384 |
31391998.869 |
5 |
4821047.371 |
31392104.725 |
6 |
4821286.721 |
31392580.321 |
7 |
4821754.685 |
31392273.313 |
礦種:建筑用砂石礦
擬出讓資源量:202.30萬立方米(可采儲量:196.78萬立方米)
礦區(qū)面積:0.51平方千米
資源量估算標高:最高標高+912.83~+908.83米,最低標高+884.77~+880.77米,平均采深:4米
掛牌出讓起始價人民幣:420萬元
出讓年限:2年
競買保證金人民幣:420萬元
增價幅度人民幣:15萬元
(二)項目名稱:新疆哈密市伊州區(qū)S238線公路改擴建項目二標一號砂石礦采礦權
1.地址位置:礦區(qū)位于哈密市291°方位直線距離171千米處,南距G30直線2千米,行政區(qū)劃隸屬于新疆哈密市伊州區(qū)七角井鎮(zhèn)管轄。礦區(qū)面積0.30平方千米。其中心地理坐標為:東經91°32′01″,北緯43°23′30″。
2.出讓礦區(qū)范圍拐點坐標(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
序號 |
X |
Y |
1 |
4807584.710 |
31381263.700 |
2 |
4807314.880 |
31380808.694 |
3 |
4806816.332 |
31381070.077 |
4 |
4807178.370 |
31381549.234 |
礦種:建筑用砂石礦
擬出讓資源量:119.08萬立方米(可采儲量:114.98萬立方米)
礦區(qū)面積:0.3平方千米
資源量估算標高:最高標高+1062~+1058米,最低標高+1049~+1045米,平均采深:4米
掛牌出讓起始價人民幣:245萬元
出讓年限:2年
競買保證金人民幣:245萬元
增價幅度人民幣:15萬元
(三)項目名稱:新疆哈密市伊州區(qū)S238線公路改擴建項目二標二號砂石礦采礦權
1.地址位置:礦區(qū)位于哈密市295°方位直線距離170千米處,南距G312直線14千米,行政區(qū)劃隸屬于新疆哈密市伊州區(qū)七角井鎮(zhèn)管轄。礦區(qū)面積0.68平方千米。其中心地理坐標為:東經91°37′1.072″,北緯43°29′57.147″。
2.出讓礦區(qū)范圍拐點坐標(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
序號 |
X |
Y |
1 |
4819686.677 |
31388465.182 |
2 |
4819696.757 |
31387858.642 |
3 |
4818400.915 |
31387814.575 |
4 |
4818457.032 |
31388152.632 |
5 |
4818765.655 |
31388157.760 |
6 |
4818760.808 |
31388449.838 |
礦種:建筑用砂石礦
擬出讓資源量:270.53萬立方米(可采儲量:263.40萬立方米)
礦區(qū)面積:0.68平方千米
資源量估算標高:最高標高+899.62~+895.62米,最低標高+874.08~+870.08米,平均采深:4米
掛牌出讓起始價人民幣:570萬元
出讓年限:2年
競買保證金人民幣:570萬元
增價幅度人民幣:15萬元
注:最終成交的采礦權范圍拐點坐標、面積、資源量、開采標高等,以與出讓人簽訂的《采礦權出讓合同》中確定的數據為準。
三、競買人資格條件及相關要求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營利法人。
(二)獨立法人,不接受聯合體競買。
(三)近五年內沒有競買違約行為。
(四)未被列入全國礦業(yè)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中的“嚴重違法名單”。
(五)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懲戒對象”“重點關注名單”“安全生產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
(六)未被“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七)競買人需具備與勘查開采礦種相匹配的資金實力。
(八)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和相關部門要求的其他條件。
四、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一)出讓方式:線上公開掛牌出讓
(二)公告時間: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8月5日
(三)掛牌競價網址:https://ggzy.xinjiang.gov.cn/
(四)掛牌競價時間:2025年8月6日10:00(北京時間,下同)至2025年8月19日16:00止。延時競價時間:2025年8月19日16:00開始。競買人持CA數字證書登錄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新疆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s://ggzy.xinjiang.gov.cn/)進行競價(競買人可自主選擇使用實體CA或者標證通移動CA)。
(五)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用線上報名方式,競買申請人可按照辦事指南和“操作手冊”的指引進行線上報名和上傳報名資料。(https://ggzy.xinjiang.gov.cn/)
(六)報名材料
1.競買人一般情況表,上傳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經營異常名錄”“安全生產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s://www.gsxt.gov.cn)“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查詢結果截圖;
2.加蓋公章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掃描件(未辦理五證合一的須提交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
3.由法定代表人參加的上傳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由委托代理人參加的上傳授權委托書;
4.保證金繳納憑證(原件彩色掃描件)。
(七)資格確認
意向競買人提交報名材料后,掛牌代理機構在線進行資格審查。符合競買人資格條件要求的,根據公告要求提交對應保證金后,掛牌代理機構出具《競買資格確認書》,意向競買人取得交易資格,成為競買人。
五、確定競得人標準和方法
(一)本次采礦權出讓采用增價報價方式,每次增價幅度為一個增價幅度或增價幅度的整數倍。
(二)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不低于起始價的最高報價者為競得人。
(三)簽訂《采礦權成交確認書》:線上掛牌成交后,線上交易系統確定競得候選人。競得候選人按照系統提示即時與掛牌代理機構簽訂《采礦權成交確認書》,并按自治區(qū)發(fā)改委《關于規(guī)范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收費項目和標準的通知》(新發(fā)改服價〔2020〕578號)規(guī)定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繳清交易服務費,繳納完成后《采礦權成交確認書》簽章生效。
(四)結果公示:交易結果在相關網站公示10個工作日。
六、風險提示
(一)礦產資源勘查具有高風險、高投入的特點。出讓人提供的相關地質資料基于現階段的認識,僅供參考,這些資料中的描述并不構成出讓人對采礦權的勘查前景、資源品質等出具的保證。
(二)因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發(fā)生重大調整的,采礦權的出讓人和競得人應按新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執(zhí)行。
(三)競得人在采礦權有效期間,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huán)境和破壞生態(tài),嚴格遵守礦產資源法律法規(guī)、相關礦業(yè)權管理政策,認真履行礦業(yè)權出讓收益、相關稅費繳納等相關義務。不依法履行土地復墾、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等義務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罰。
(四)競得人在進行開采時,須按照安全生產、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爆破作業(yè)、取水、水土保持、林業(yè)和草原等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辦理相應許可和手續(xù)等。競得人在開采過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鐵路、永久基本農田、林草等相關規(guī)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兩側按要求預留通道。開采過程中需要用地的,競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規(guī)有關規(guī)定,辦理臨時使用土地、土地征收、農用地轉用和供應等相關手續(xù)、繳納相關費用。競得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依法予以處罰。
(五)本次采礦權出讓不統一組織現場踏勘,競買人應自行到采礦權區(qū)域踏勘,費用自理。意向競買人一經提交報名申請,即表示對出讓采礦權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風險已經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擔。
(六)競買申請人必須通過CA數字證書或標證通移動CA登錄網上交易系統,登錄后所有操作均視為競買人操作或授權操作。競買申請人因其計算機遭遇網絡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遺失數字證書、遺忘或泄露密碼、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擔。競買人參加競買活動使用的計算機或網絡環(huán)境遭到人為攻擊和干擾的,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
(七)網上交易時將瀏覽器切換為最新版的Microsoft Edge瀏覽器或360極速瀏覽器。
(八)競得人棄權或違約的,成交結果廢止,除承擔本公告和出讓文件規(guī)定的違約責任外,還應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有關規(guī)定。
七、對交易采礦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在《采礦權出讓合同》簽訂前,對交易過程中產生的異議,由掛牌代理機構予以澄清。在《采礦權出讓合同》簽訂后產生的爭議,按合同約定執(zhí)行。
八、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一)競買人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參與本次競買,對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guī),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競買人,將按照《印發(fā)〈關于對公共資源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備忘錄〉的通知》(發(fā)改規(guī)〔2018〕457號)的規(guī)定,對相關失信企業(yè)和失信個人實施聯合懲戒并按照公告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競得結果無效,將其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并承擔相當于保證金的違約金,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出讓方有權不再簽訂合同或解除合同:
1.競得人拒絕簽訂《采礦權成交確認書》及不能如期按規(guī)(約)定繳納交易服務費的;
2.在交易結果公示無異議后,競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規(guī)(約)定時間內與出讓人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的,或者拒絕簽訂的,或簽訂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約定繳納出讓收益的;
3.競得人提供虛假文件、資料或者隱瞞事實的;
4.采取行賄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競得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事項
(一)公示期間無異議的,競得人在規(guī)(約)定時間內應與出讓人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按照《采礦權出讓合同》約定繳納礦業(yè)權出讓收益后,受讓人按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辦理采礦權登記。
(二)本次出讓公告相關信息同時在公告中相關網站發(fā)布。出讓信息如有變更,變更事項在下述網站發(fā)布,請意向競買人密切關注。
(三)本次采礦權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出讓文件。本次出讓公告其他未盡事宜,由掛牌代理機構負責解釋和通知。
(四)本次采礦權掛牌出讓事宜可瀏覽:
1.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網(http://www.mnr.gov.cn/)
2.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新疆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s://ggzy.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
3.伊州區(qū)人民政府網(http://www.yizhou.gov.cn/)
4.新疆礦業(yè)網(http://www.aawdoor.cn)
(五)咨詢和監(jiān)督電話
咨詢電話:0991-4846078
宋興娜17690795565 19945871993
監(jiān)督電話:0902-2232102
哈密市自然資源局伊州分局
新疆國源土地礦產資源交易中心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