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文號:哈市自然資源探告字〔2025〕19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礦業(yè)權出讓交易規(guī)則》(自然資規(guī)〔2023〕1號)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新疆國源土地礦產資源交易中心受哈密市自然資源局委托,以公開拍賣方式出讓新疆哈密市淖毛湖東長石礦普查探礦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人
名稱:哈密市自然資源局
場所:哈密市伊州區(qū)天山西路6號
二、礦業(yè)權交易平臺
名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場所:烏魯木齊益民大廈5樓
三、出讓探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新疆哈密市淖毛湖東長石礦普查探礦權
勘查礦種:長石
地理位置:中心地理坐標經度:95°27′54.5178″,緯度:43°52′26.5980″
面積:31.350000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2000國家大地坐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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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經度 |
緯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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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5°26'30.000" |
43°54'1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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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95°26'30.000" |
43°52'4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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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95°31'48.000" |
43°52'4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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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95°31'48.000" |
43°51'4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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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95°29'47.000" |
43°51'4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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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95°29'47.000" |
43°50'5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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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95°24'18.000" |
43°51'5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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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95°24'18.000" |
43°54'1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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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0 |
0 |
擬出讓年限:5.0年
起始價:236.0萬元
出讓收益率:2.9%
四、投標人/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營利法人或者非營利法人中的事業(yè)單位法人。 (二)獨立法人,不接受聯合體競買。 (三)未被自然資源部“全國礦業(yè)權人勘查開采信息管理系統(tǒng)”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四)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失信被執(zhí)行人”“經營異常名錄”“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統(tǒng)計嚴重失信企業(yè)名單”。 (五)未被“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及拍賣文件約定的其他條件。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拍賣
現場:烏魯木齊益民大廈5樓
六、獲取拍賣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拍賣文件的途徑:線下獲取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1月05日
申請報名方式:意向競買人在公告期內準備相應資料聯系新疆國源土地礦產資源交易中心辦理報名手續(xù)
申請報名需提供的資料:1.競買人一般情況表,附“信用中國(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s://www.gsxt.gov.cn)”網站信用報告或截圖、“全國礦業(yè)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tǒng)”查詢結果證明材料; 2.探礦權競買申請書; 3.加蓋公章的營業(yè)執(zhí)照/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由委托代理人辦理的須提交授權委托書; 5.其它應當提供的證明材料。
七、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一)本次探礦權拍賣出讓采用增價報價方式。 (二)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不低于起始價的最高報價者為競得人。 (三)拍賣成交后的競得人應與出讓人、拍賣人現場簽訂《探礦權成交確認書》。 (四)結果公示:交易結果在相關網站公示10個工作日。 (五)競買保證金的處置:競買人成為競得人時,在簽訂《探礦權出讓合同》,并足額繳納競爭確定的成交價、交易服務費等相關費用后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未競得人的競買保證金在拍賣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競買人、競得人有違約行為的,按規(guī)定和約定處理。競買保函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
八、風險提示
(一)礦產資源勘查具有高風險、高投入的特點。出讓人提供的相關地質資料基于現階段的認識,僅供參考,這些資料中的描述并不構成出讓人對探礦權的勘查前景、資源品質等出具的保證。 (二)本次探礦權出讓不統(tǒng)一組織現場踏勘,競買人應自行到探礦權區(qū)域踏勘,費用自理。意向競買人一經提交報名申請,即表示對出讓探礦權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風險已經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擔。 (三)因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發(fā)生重大調整的,探礦權的出讓人和競得人應按新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執(zhí)行。 (四)競得人在礦業(yè)權有效期間,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huán)境和破壞生態(tài),嚴格遵守礦產資源法律法規(guī)、相關礦業(yè)權管理政策,認真履行礦業(yè)權出讓收益、相關稅費繳納等相關義務。不依法履行土地復墾、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等義務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罰。 (五)競得人在進行勘查開采時,須按照安全生產、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爆破作業(yè)、取水、水土保持、林業(yè)和草原等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辦理相應許可和手續(xù)等。競得人在勘查開采過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鐵路、永久基本農田、林草等相關規(guī)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兩側按要求預留通道??辈殚_采過程中需要用地的,競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規(guī)有關規(guī)定,辦理臨時使用土地、土地征收、農用地轉用和供應等相關手續(xù)、繳納相關費用。競得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依法予以處罰。
九、對交易礦業(yè)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在《探礦權出讓合同》簽訂前,對交易過程中產生的異議,由拍賣人予以澄清。在《探礦權出讓合同》簽訂后產生的爭議,按合同約定執(zhí)行。
十、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一)競買人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參與本次競買,對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guī),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競買人,將按照《印發(fā)〈關于對公共資源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備忘錄〉的通知》(發(fā)改規(guī)〔2018〕457號)的規(guī)定,對相關失信企業(yè)和失信個人實施聯合懲戒并按照公告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違約,競得結果無效,出讓人有權不再簽訂合同或解除合同,依法將其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并承擔相當于保證金的違約金,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照相關法律處理。 1.競買人串通報價,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 2.競得人拒絕簽訂《探礦權成交確認書》及不能如期按規(guī)(約)定繳納交易服務費的; 3.在交易結果公示無異議后,競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規(guī)(約)定時間內與出讓人簽訂《探礦權出讓合同》的,或者拒絕簽訂的,或簽訂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約定繳納礦業(yè)權出讓收益的; 4.競得人提供虛假文件、資料或者隱瞞事實的; 5.采取行賄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競得的;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其他內容
(一)其他未盡事宜及具體要求詳見拍賣出讓文件,其他未盡事宜由拍賣人負責解釋和通知。 (二)本次出讓公告相關信息同時在公告中相關網站發(fā)布。出讓信息如有變更將發(fā)布變更公告,請意向競買人密切關注。 (三)競得人棄權或違約的,成交結果廢止,除承擔本公告和出讓文件規(guī)定的違約責任外,還應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有關規(guī)定。 (四)本次探礦權拍賣出讓事宜可瀏覽: 1.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網https://www.mnr.gov.cn/ 2.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新疆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s://ggzy.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 3.哈密市人民政府網https://www.hami.gov.cn/ 4.新疆礦業(yè)網http://www.aawdoor.cn/index.html
本公告在哈密市自然資源局門戶網站、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廳同時發(fā)布。
哈密市自然資源局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