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文號:恰自然資礦告字〔2025〕03號)
烏恰縣自然資源局采礦權掛牌出讓公告
一、出讓人
名稱:烏恰縣自然資源局
場所:烏恰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二、礦業(yè)權交易平臺
名稱:烏恰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場所:烏恰縣自然資源局
三、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烏恰縣黑孜葦鄉(xiāng)建筑用砂1號礦
開采礦種:建筑用砂
地理位置:烏恰縣黑孜葦鄉(xiāng)
面積:0.135780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2000國家大地坐標):
序號 |
X |
Y |
1 |
4395947.237 |
25507611.003 |
2 |
4395896.175 |
25508041.333 |
3 |
4395634.847 |
25508029.604 |
4 |
4395582.710 |
25507592.066 |
* |
2145 |
2125 |
資源儲量:礦區(qū)范圍內保有建筑用砂礦控制資源量47.98萬立方米;可利用資源儲量為建筑用砂礦47.98萬立方米;可采資源儲量45.58萬立方米
開采標高: 2145.0米至 2125.0米
資源開發(fā)利用情況:嚴格按照開發(fā)利用方案開采
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及土地復墾要求:嚴格按照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及土地復墾要求對地質環(huán)境進行恢復治理
擬出讓年限:1.0年
起始價:64.78萬元
出讓收益率:0.0%
四、投標人/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營利法人或者非營利法人中的事業(yè)單位法人; (二)獨立法人,不接受聯(lián)合體競買; (三)未被列入全國礦業(yè)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的“嚴重失信主體”; (四)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經營異常名錄”、“統(tǒng)計嚴重失信企業(yè)名單”; (五)未被“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掛牌
掛牌時間:2025年09月19日—2025年10月09日 掛牌時間以公告為準
現(xiàn)場:烏恰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地點:喀什誠德拍賣有限公司。13899183568 朱先生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2025年08月22日—2025年09月18日
申請報名方式:線下報名
申請報名需提供的資料:報名時需提交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及其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和委托人身份證及復印件(以上證件需驗原件,并提交加蓋單位公章復印件一式叁份)
七、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價高者得
八、風險提示
(一)礦產資源勘查開發(fā)具有投資風險性,存在不可預見的自然因素和政策法規(guī)變化,競買人應充分了解和考慮,慎重決策。(二)本次出讓采礦權的資源儲量、礦體賦存狀況、品位可能與實際開采情況有誤差,競買人應認真考慮,充分評估投資風險,一旦競得,簽訂《成交確認書》或《采礦權出讓合同》,不得以礦產資源詳查報告中的資源儲量、開采條件、發(fā)生不可抗力等為由向自然資源部門提出退款、索賠、延長開采期限等。(三)礦產資源建設、開發(fā)開采過程中存在不可預見風險,如果因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自治區(qū)、地州(市)、縣、自然資源、發(fā)改、工信、應急管理、生態(tài)環(huán)境、林草、水利、住建、交通、鄉(xiāng)、鎮(zhèn)、場、村隊等產業(yè)政策的調整不能辦理采礦證的,競得人自擔風險。(四)競得人取得采礦權后,必須依法從事采礦活動,做好安全生產、綠色礦山建設、環(huán)境保護、土地復墾等工作,合理節(jié)約集約利用礦產資源。(五)競買人一經報價,即表示對出讓標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風險已經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擔。
九、對交易礦業(yè)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對公告內容存有異議的,請在公告期內,以書面方式向烏恰縣自然資源局提出。競買人一經提交競買申請視同對本次出讓礦業(yè)權現(xiàn)狀、出讓程序及所列條件等所有公告內容完全了解并認可,對交易礦業(yè)權存在異議自愿承擔相應風險。
十、失信聯(lián)合懲戒提示
競買人應遵循“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參與本次競買,對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guī),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競買人,將按照《印發(fā)〈關于對公共資源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lián)合懲戒備忘錄〉的通知》(發(fā)改規(guī)〔2018〕457號)的規(guī)定,對相關失信企業(yè)和失信個人實施聯(lián)合懲戒并按照公告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十一、其他內容
(一)本次采礦權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買受人。(二)本次采礦權出讓不組織現(xiàn)場踏勘,競買人自行到礦區(qū)現(xiàn)場踏勘,費用自理。(三)公開出讓文件資料每份1000元,在報名申請時交納,本次采礦權出讓不接受電子、郵件、電話、傳真等方式報名。(四)其它未盡事宜及本次采礦權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出讓資料。(五)公告詳見媒體:自然資源部網站(http://www.mnr.gov.cn)、烏恰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xjwqx.gov.cn)、《克孜勒蘇日報》、克州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kzggzyjy.com.cn:8024)。
本公告在烏恰縣自然資源局門戶網站、烏恰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廳同時發(fā)布。
烏恰縣自然資源局
2025年08月22日